破书一堆 发表于 2009-7-7 15:46:47

自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名词解释汇总

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被劳动法规调整而形成的一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三方性原则:是指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应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作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关于劳动者权益的协商活动应有劳工、雇主、政府三方代表出席。

4.平等就业权:指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业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5.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6.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7.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通过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和自己签订合同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用工方式。

8.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依法由用人单位单方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行为。

9.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合同在一定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仅限于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任何情况下劳动者无须支付给用人单位。(待课上补充)

10.集体合同: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1.加班加点: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休息日和节假日进行工作;加点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一个标准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时间。

12.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指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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