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书一堆 发表于 2009-7-13 15:28:58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复习范围:案例分析

1.龙某系某市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长期雇佣3个工人为其工作,并为3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06年11月,龙某承接了一项运输水泥电线杆的业务。2006年11月12日开始运输后,龙某认为3人无法完成预定的运输任务,经其雇工之一张某介绍,张某的邻居钟某参加运输,龙某同意,并与钟某约定完成这次运输任务后即不再雇佣钟某,费用一次性付给钟某。钟某和张某在卸车过程中,不慎被滑落的水泥电线杆压伤。2007年1月9日,钟某和张某家属向某市劳动局申请,要求对钟某和张某的受伤作出工伤事故认定。问:

(1)龙某与其雇工张某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张某的受伤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龙某与钟某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钟某的受伤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2001年5月某私营企业招聘员工,出生于1986年7月的赵某应聘,双方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0天,从事货物装卸工作,并规定如赵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赵某工作2个月后,感到货物装卸工作过于繁重,体力不支,于是向该私营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私营企业认为其行为构成违约,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赵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该私营企业即以赵某为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决赵某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问:

(1)赵某与某私营企业是否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否支持该私营企业的主张?

3.张伯与张仲系兄弟二人。张伯在某石油勘探公司上班,张仲无业。1996年,张伯的同学郑某欲与张伯一起联合投资一医药店,经两人协商,各投资10万,成立了本市南郊的“张郑医药百姓店”。由于工作繁忙,张伯遂向单位请假2年,但单位人事部门不同意。张伯无奈,又给车间主任做工作,车间主任动员由张伯的弟弟张仲来接替。张仲由于无业,遂同意接替,并享受与张伯同等的岗位、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由于张伯所在的公司上班地点非常分散,又是跨省作业,张仲一干就是十几年,尽管车间主任已替换多人,但均知悉兄弟二人这一情况。2007年12月,张仲在井架上操作时,不慎摔下,经医院诊断,右臂粉碎性骨折,需住院四个月方能痊愈。但当张仲提出要单位给予工伤待遇时,却发生了争议。车间主任的理由是,张仲没有劳动关系,而且也不能向公司汇报,建议张仲治好病就行了。结合以上案例回答:

(1)张仲与石油勘探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为什么?

(2)张伯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假如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要与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应如何处理兄弟二人的情况?

4.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8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问:

(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为什么?

(2)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为什么?

(4)王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为什么?

5.2006年2月,刘某经某宾馆考核招收为服务员,被分配到餐厅工作,并与宾馆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1)鉴于宾馆财务状况,工资每季度结算一次;(2)鉴于宾馆对服务员的特殊要求,预先交纳抵押金2000元。(3)鉴于宾馆服务行业的特殊要求,凡在本宾馆工作的女性服务员,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当时,刘某对这一条款没太注意,就在合同上签了字,2006年8月,因刘某男友的单位正筹建家属楼,为了能得到住房,刘某与其男友结了婚,并不久怀了孕,宾馆得知后,以刘某违反合同为由,于2006年12月10日做出了解除与刘某所订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没收了刘某签订劳动合同时缴纳的抵押金2000元,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问:宾馆的哪些做法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并说明理由。

6.2006年3月,孙某与腾迅电脑设计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该公司高级工程师,同年9月公司送孙某等去美国考察培训,培训费用每人约53000元。2007年9月回国后让孙某主要负责某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2008年3月3日,孙某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书,第二天离开公司,因此耽误了该重点项目的开发进程,公司为另聘用技术开发人员多支出费用32000元。辞职之后,孙某于2008年3月15日,又受聘于某计算机开发中心担任高级工程师,领取了工资并享受了福利待遇。试分析:

(1)孙某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2)应该由谁来承担腾迅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为什么?

7.2006年3月,施某与甲公司订立经营用房装修协议,约定由施某负责组织人员施工,装修费用50万元。装修过程中除装修材料外的所有费用一律由施某自付,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行承担,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订立后,施某即组织人员施工。 4月1日,陈某在接受施某指派从事高处作业时摔伤,造成8级伤残,发生各项损失65000元。陈某欲维护自己权益,咨询相关律师。试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陈某索赔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施某与甲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什么?

(3)陈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需申请劳动仲裁?为什么?

(4)假设陈某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指派为甲公司从事装修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陈某与哪个单位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陈某的劳动合同期限最短多长时间?陈某在劳动合同期间内无工作的话,能够获得的待遇如何?

8.2007年6月,张某作为农民工与一家印刷厂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一条规定是“若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签合同时由于张某生活窘迫,十分渴望得到这份收入较高的工作,考虑到自己年轻力壮,只要谨慎小心就不会出事,所以便怀着侥幸心理在合同上签了字。2007年12月,张某在操作切割设备时,左手的四个手指不慎被切断。事故发生后,张某先后住院治疗60多天,花去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6700多元。伤愈出院后,张某所在的印刷厂表示“企业只负担其住院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由职工自付”。对此,张某及其亲属多次找印刷厂要求支付医疗费,该厂以劳动合同中约定“若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的条款为由拒绝支付。
(1)请根据所学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印刷厂与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
(2)请根据所学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张某与印刷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其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请根据所学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张某能否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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